Re: [新聞] 金溥聰秀拿台商現金照 蕭旭岑:拍照存證

作者: ILoveAMD (AMD)   2026-05-27 07:42:05
拍這種照其實很怪
對收款方的作業來說
財務只要看到錢就可以記一筆 根本不用拍照
付款方是本人交付 也不用拍照
那拍這張照片是給誰看
想來想去只有幕後金主了
就跟外送都會在送達的時候拍照一樣的形式
至於為何是說捐給馬個人
很簡單 捐給個人沒有背信 侵占的問題
只有稅與觀感的問題
飛輪收300教給大家很多東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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