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amanda815625》 之銘言:
: 標題:Re: [新聞] 罵蕭旭岑是貪污犯 馬英九:說我失智是他
: 時間: Sat May 23 14:29:23 2026
: 先講結論
: 關於蕭旭岑是否背信、貪污、
: 金流不明等事件
: 從客觀事證與調查進度來看
: 馬英九方(馬英九基金會)
: 「極有可能已經掌握了部分實質證據」
太慘了吧
講的嘴角全是泡
結果慘不忍睹
我幫你把重點標出來
「被指控人蕭旭岑並未經手基金會財務」
「金溥聰拿不出馬英九授權書」
請繼續你的表演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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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新聞
快訊/蕭旭岑真是貪污犯?調查報告出爐「狠打臉馬英九、金溥聰」
記者 黃韋銓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24 09:53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24 09:53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6/03/25/20260325181507-9b9782f2.jpg
蕭旭岑(左)過去曾是馬英九(右)心腹。(資料圖/潘建樺攝)
馬英九基金會家變延燒愈演愈烈,對於蕭旭岑、王光慈前後任執行長涉違反財政紀律一案,
董事會三人調查小組今(24)日出面表示,「已完成該案調查報告」,負責財務之被指控人
王光慈提出之相關帳務紀錄及憑據完整,多可證明其等遭指控之現金使用於馬英九董事長、
機要及隨扈等之公務用途,因此無法證明蕭、王兩人確有違反財政紀律之情。
調查小組指出,本次調查程序以基金會於4月20日寄送予董事之紙本資料即內部調查資料與
指控事實作為基礎,展開歷時1個月又3天之調查作為,包含多次於例假日進行之十數次調查
會議及訪談6組人員之嚴謹過程,由於並無具體及確切之客觀證據得以證明二位被指控人有
私吞財物之情事,且被指控人蕭旭岑並未經手基金會財務,而負責財務之被指控人王光慈提
出之相關帳務紀錄及憑據完整,多可證明其等遭指控之現金使用於馬英九董事長、機要及隨
扈等之公務用途,因此無法證明蕭、王兩人確有違反財政紀律之情。
調查小組指出,三人專案小組調查事項主要為9項違反財政紀律之指控事實,均屬今年4月20
日基金會寄送予董事之紙本資料所揭露之內容,依據115年3月27日董事會決議,三人小組應
於調查完成後提報董事會討論,再由董事會採取適當處理措施,包括對於社會大眾說明。然
而,依據5月22日諸多媒體報導,馬英九之長姐馬以南女士已委任龍毓梅律師向法院聲請針
對馬董事長為「輔助宣告」之裁定,且經台北地方法院證實確有此情。
有鑑於前述聲請結果與馬英九召集董事會是否合法息息相關,同時對召集合法性存有疑義之
董事會得否針對三人小組之調查報告進行討論與決議適當處理措施亦有重大關連,據此三人
小組建議應待法院對於前述輔助宣告之聲請做出判斷後,再行召開董事會商討本次調查報告
。
調查小組開轟:金溥聰拿不出馬英九授權書
三人小組重申,因調查過程並不順暢,包含索取資料未能獲得基金會完整提供,擬約談人員
亦未全數配合約談。舉例言之,自稱受馬英九董事長授權辦理蕭、王二人涉嫌違反財政紀律
事件之金溥聰,「其自始至終並未出示授權書。」
再者,經調查小組審閱基金會提供文件,獲悉於三人小組成立後,基金會仍於115年4月8日
私下委請律師訪談現職員工,雖經調查小組要求提出訪談記錄卻遭拒絕。此外,調查小組約
談親身參與115年2月25日財政紀律事件且於同日獲馬董事長任命為代理執行長之高華柱董事
,惟始終訪談未成,因此三人小組已竭盡全力針對得以調查之事項全數調查,力求完成董事
會交付之任務。
調查小組指出,最後再次提醒,依據財團法人法及基金會章程,董事會是基金會最高決策機
關,基金會內部人員若未經董事會授權,擅自違反董事會決議或相關規定者,必定依法追訴
。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3212017
: 一、基金會內部審計
: 已查出「實質財務證據」
:
: 《台北時報》披露的基金會內部消息
:
: 馬英九基金會在先前的內部調查
:
: 與會計師審計中
:
: 就已經抓到實質的帳目問題
:
: 報導是這樣說
:
: 「會計師查出帳目上
: 登記了數筆「台商海外捐款」
: 但對應的基金會銀行帳戶
: 卻完全沒有這筆錢流入」
:
: 換句話說
: 有金錢卻沒有入帳
: 鉅額金錢去向不明
: 我也不知道去哪裡?
: 也許馬英九私下有懷疑對象
: 但那是另一回事
:
: 重點是金流去向不明
: 是被貪污?被私吞?
: 還是怎樣?
:
: 老實講
: 理性討論
: 就事論事
: 蕭旭岑是前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
: 蕭旭岑任內金流不明的大問題
: 蕭確實有必要親自出面
: 「充分的說明清楚」
:
: 二、馬英九親自證實
: 「聽取過律師與幕僚的詳細報告」
:
: 「有關蕭、王二人涉嫌侵占
: 與背信的各項事實,
: 幕僚都有向我報告,
: 我都十分清楚了解,
: 律師也都有向我詳細說明。」
: 以上是馬英九親口表達的原話
:
: 按照馬英九過去
: 擔任法務部長與法律學者的嚴謹性格
: 一定是手握翻轉不易的「一槍斃命」證據
: 不然在實質指控上通常會相對保留
: 馬英九直接動用「貪污犯」一詞
: 代表其幕僚團對證據鏈極具信心
:
: 三、調查小組的「不公開」是程序正義
: 而非沒有證據
:
: 綜上所述
: 我認為從新聞公開資訊
: 綜合來判斷
: 馬英九前總統發言必有所本
:
: 馬英九一生清廉
: 擔任國家公職長達40年
: 押上一生清白名譽
: 直接大白話的明確指控
: 「蕭旭岑是貪污犯」
: 必有所本
: 絕不可能平白無故誣陷蕭旭岑
:
: 期盼蕭旭岑親自出面公開回應
: 針對他任內掌管基金會金錢出的大問題
: 充分的說明清楚
: 這才是正道
: 有沒有貪污?
: 金錢去哪裡?
: 直接交代清楚就可以了
: 真的不要轉移焦點去指控老長官失智
: 很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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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