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陳家祥
3.完整新聞標題:
北院裁定續戴電子腳鐐 柯文哲怒:再掛下去就把「賴清德」刻在上面
4.完整新聞內文: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獎貪污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等罪,北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
17年。北院審酌柯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有潛逃海外之虞,裁定自5月15日起延長限制
出境、出海,及接受科技監控8月。對此,柯文哲今(20日)痛斥,腳上這個電子腳環他
若再掛下去,「我就把『賴清德』三個字刻在上面」。
柯文哲說,自己現在腳上還掛一個電子腳環,「我也不曉得目的是什麼?柯文哲會逃亡嗎
?我覺得,哇,我要是逃亡,民進黨開香檳慶祝,民眾黨就完了,我不可能逃亡」。
「我非常清楚,我又沒有做錯什麼事情。」柯文哲表示,法院最後好不容易用他替民眾黨
貪污210萬把他判13年,其他什麼背信、公益侵佔,加一加17年,「賴清德,請不要說你
沒有干預司法,在你手下,司法變成政治工具,你實在是有夠不要臉」。
柯文哲接著痛斥,他腳上這個電子腳環,「我再掛下去我就把『賴清德』三個字刻在上面
」。而在記者會結束後要離場時,黃國昌還哼了一段「刻在我腳踝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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