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純胡說八道,
憲法增修條文對於被取代的舊規都有清楚寫明"停止適用",而不是自動覆蓋。
比如增修條文第3條有關行政院長覆議規定,
當中就先寫明"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舊規),停止適用",
然後才將新的覆議規定寫出來。
我不知道這算大幾,他說大一就算大一吧。
補充:
台灣前途決議文攤開來看其實就是台獨,
他說用來覆蓋台獨黨綱,我是看不出兩者有太大的差別。
※ 引述《axsd (方向鍵)》之銘言:
: 自由時報
: 蔣萬安諷台獨一變再變 沈伯洋:「增修條文取代本文」是法律系大一程度
: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
: 針對台北市長蔣萬安上午受訪時嘲諷,民進黨的台獨就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並聲稱
: 自己滿同情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的。對此,沈稍早回應,民進黨台獨黨綱已被「
: 台灣前途決議文」覆蓋過去了,就如「憲法」本文被增修條文取代一般,這是任何法律系
: 大一就可以明瞭的程度。
: 沈伯洋在立院受訪時說,他之前有提過,所謂台獨黨綱,現在已經有「台灣前途決議文」
: 覆蓋過去了。有了解法律的人都可以知道,就像今天「憲法」有憲法本文、憲法增修條文
: ,上政府網站都還可以看到憲法本文,但本文會被凍結,並被增修條文取代,這是任何法
: 律系大一就可以明瞭的程度。
: 「這沒有什麼初一十五不一樣!」沈伯洋強調,從1991年的(台獨黨綱)到1999年的「台
: 灣前途決議文」,沒有任何改變,不知道蔣萬安想要同情什麼事情。
: 沈伯洋說明,自1999年開始,民進黨就以「台灣前途決議文」為主,就跟增修條文取代本
: 文一模一樣。台灣前途決議文內容講得非常清楚,包括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
: 前途要由全台2300萬人民決定。
: 沈伯洋批評,這已經是20多年前的事情,但他們重複一直在問一樣的問題,其實是在欺瞞
: 民眾,明明1999年就已解決的事情,卻不好好跟民眾講,才導致許多人產生誤解。現在不
: 應再繼續討論這些20多年前的問題,應專心討論市政與台北市民會遇到的議題。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440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