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懂藍白幹嘛打這題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
,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
後,亦適用之。
我國法律是禁止近親婚,而不是無血緣婚ㄟ
旁系血親六親等以內禁止結婚,阿 那就代表旁系血親七輕等可以結婚啊
有血親的婚姻,親上加親,很多長輩都很喜歡這種關係好嗎??
藍白又翻車了,笑死
※ 引述《louiswei1986 (禪寶寶)》之銘言:
: 乳提,有人說誇讚某對夫妻沒有血緣關係,
: 但是感情卻能一樣好,
: 這到底是什麼神奇邏輯我真的不懂,
: 還是其實很多夫妻有血緣關係,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