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逆轉!男子性侵2姪女一審判無罪 二審判

作者: RRADA (HIRO)   2026-05-12 14:57:51
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楊心慧
3.完整新聞標題:
大逆轉!男子性侵2姪女一審判無罪 二審判8年6月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一名高姓男子平時與未成年的兩名姪女同住,2023年間竟利用四下無人之際,以手
指插入兩姪女的生殖器,各5次得逞,一審桃園地院認定證據不足,判高男無罪;檢察官
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改重判高男,依家暴妨害性自主罪,定應執行刑8年6月。
一審判決書指出,高男坦承於2023年間與兩名未成年姪女住在一起,卻堅決否認對兩名姪
女犯加重強制性交、猥褻。
姪女B於偵訊時證稱不喜歡叔叔,因不乖時被告會打她,還會摸她的臉、眼睛、胸部、肚
子、腳、屁股和尿尿的地方,其中摸屁股及尿尿的地方,讓她很不舒服,還會拉她頭髮,
皆是趁阿公、阿嬤不在時,在阿嬤的房間摸她。
姪女B說,她有跟阿嬤說叔叔會摸她,除了摸她以外還會摸妹妹(姪女A),也是摸臉、眼
睛、胸部、肚子、腳、屁股和尿尿的地方。
不過姪女B在一審桃園地院審理時,說詞反覆,又稱喜歡叔叔,因有時會給她買東西,雖
然說叔叔有用手摸她上廁所的地方,但又說忘記摸過幾次、不知道怎麼摸。審判長訊問時
問,有看過叔叔摸別人嗎?她答沒有。審判長還問,上完廁所有沒有人會幫妳擦屁股?姪
女B則回答阿嬤及叔叔。
桃園地院認為,姪女B的說詞反覆,前後不一致瑕疵,且審理期間大多回答「不知道」,
甚至答非所問,無法主動陳述案件發生的經過,必須以封閉式問題提問後,以「是」或「
否」方式簡短回答。雖然姪女B的母親於偵訊時說,女兒有說高男會摸她下體,是用手指
插入,但母親是單方面聽聞,客觀上不足以積極擔保女兒指訴真實性。
另外,林口長庚醫院提供姪女A的驗傷診斷證明,姪女A有肛門上部瘀傷,且處女膜邊緣非
常不完整呈幾乎消失狀態,且驗傷當時,姪女A年僅2歲,卻對脫褲張腿的內診安排高度配
合,高度懷疑為家暴性侵個案,隨即安排姪女B前往婦產科評估,發現她處女膜僅陰道開
口存少許殘餘組織,且邊緣不規則,高度符合兒童遭性侵表徵等。
但桃園地院認為,造成上開身體傷勢的原因不一而足,可能為他人手指、自己手指或其他
身體以外的物體直接侵入所致,無法僅憑驗傷診斷結果認前開傷害成因,並依此推認被告
即為實施傷害的行為人。
桃園地院認定,本案除了姪女B片面單一指述外,卷內其餘事證經綜合評價的結果,不足
以作為補強其前揭指述的證據,難遽認被告對兩名姪女強制性交、猥褻的犯行,應諭知無
罪的判決。
檢察官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高院今改重判高男,定應執行刑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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