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zan (僅供åƒè€ƒ)
2026-05-09 22:39:39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黃佳琳
3.完整新聞標題:
高雄放貸大亨一家3口被綁付1140萬獲釋!3共犯沒拿到錢還被重判
4.完整新聞內文:
放貸業者王富灃因身背2000萬元債務,竟與債務人蔣忠穎(通緝中)共謀,鎖定另一名林
姓「放貸大亨」進行綁架。他們將被害人一家三口陸續誘出綁架,再「塞進塑膠桶」監禁
,成功勒贖1140萬元,涉案的王富灃、周冠亦、鄂偉杰三人分別被判處12年及10年6月重
刑。
判決指出,王富灃因欠債壓力沉重,與欠他990萬的蔣忠穎一拍即合,由王負責打探林姓
被害人的現金流向及作息,蔣男則負責招募周姓、鄂姓友人加入行動。去年5月24日,王
男先以購買精品為由,誘出林男之子,隨即由同夥電擊制伏並布蒙雙眼、戴上手銬腳鐐,
甚至強行拔走其手腕上的勞力士名錶(價值25萬),最後將人裝入大型橘色塑膠桶內載往
監禁處。
王男等人利用林男之子的手機,假冒其身分誘出其母,同樣以膠帶封口、束縛四肢,並勒
索1億元贖金。因林妻稱僅能支付300萬,王男竟嗆聲:「與其拿300萬不如把你們埋一埋
!」最後再誘出林男。
王男再用林妻的手機將林姓「放貸大亨」騙出,一家三口在24小時內全被綁走,林家的金
庫掌握在林男手中,綁匪先押著林男收回610萬元欠款,並返家保險箱裡取走530萬元現金
,籌得1140萬元現款後,一家三口才平安獲釋報警。
在逃主嫌蔣忠穎在取得鉅額贖金後,竟對共犯周男、鄂男隱瞞已拿錢的事實,僅指示兩人
將被害母子載往神農路釋放,隨後自己帶著千萬現金,兩天後火速搭機逃往越南,其餘共
犯不僅一毛錢都沒分到,還得面臨牢獄之災。
法官審理時指出,王男將被害人像貨物般裝進塑膠桶,手段極其不人道。雖王男因「取贖
後釋放被害人」獲得減刑,但考量其位居首謀、情節重大,且至今未賠償被害人分文,依
擄人勒贖罪判12年徒刑,周、鄂兩人則依強盜擄人勒贖罪各判處10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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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4 年度重訴字第 17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5 年 05 月 04 日
裁判案由:擄人勒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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