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藍白封殺人事同意權 徐錫祥代理檢察總長

作者: wiisonjacky (馬吃頭髮)   2026-05-07 18: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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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藍白封殺人事同意權 徐錫祥代理檢察總長幾成定局
4.完整新聞內文: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今任期屆滿,總統賴清德提名繼任人選、現任最高檢主任檢察
官徐錫祥日前於立法院人事同意權投票中遭藍白封殺,法務部將循例報請行政院轉呈總統
指派代理檢察總長。不過,檢察界認為,徐錫祥以代理方式出任最高檢總長幾成定局;據
指出,法務部今年2月即提前調整人事布局,將徐由法務部政務次長調任最高檢主任檢察
官,被解讀為因應立院同意程序可能受阻的安排。
目前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僅有兩人,分別為呂文忠與徐錫祥。即使人事同意權未獲通過
,依現行制度及實務運作,仍可由總統指派適當人選代理檢察總長職務,其中多由最高檢
察署主任檢察官出任。由於徐錫祥具相關職務資格且深受高層信任,外界認為其代理可能
性極高;若總統府短期內未再提出新任人選,徐錫祥恐以代理身分執掌最高檢一年以上。
實際上,代理制度並非首見,過去代理檢察總長者多由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出任,包括
曾勇夫、林偕得等人;其中林偕得曾兩度代理,堪稱較具代表性案例。不過,提名遲未通
過,也使代理總長的正當性再度受到討論。
檢察界認為,雖然代理制度可確保機關運作不中斷,但相較於經立法院同意任命的正式總
長,代理職務欠缺民意機關的實質授權,若涉及推動重大政策或行使高度裁量權,較易遭
立法院質疑正當性與代表性;尤其在偵辦具高度矚目或政治敏感性的案件時,亦可能被質
疑缺乏民意授權基礎,進一步被政治人物作為攻防焦點,影響外界對司法獨立性的觀感。
部分觀點亦認為,代理總長性質近似「看守」角色,屬於過渡性安排,其權力基礎相對薄
弱。
此外,代理制度在實務上雖曾有代理總長提起非常上訴等先例,但有檢察界人士指出,由
於代理身分並非經完整任命程序產生,其行使重大法定職權時,仍可能衍生程序適法性與
正當性爭議;未來若以代理身分行使如非常上訴等非常救濟權限,是否可能遭到挑戰,仍
有討論空間。
同時也有基層檢察官私下認為,檢察總長若長期以代理方式運作,可能削弱制度上「檢察
一體」的向心力與服從基礎,若領導者未能取得體系內部充分信賴,恐影響指揮監督的貫
徹與一致性,使整體檢察體系運作出現潛在張力。
現年63歲的徐錫祥,為司法官訓練所31期結業,歷任金門、新竹、彰化、新北地檢署檢察
長、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法務部政務次長,也曾借調海巡署政風處處長及國安局副局長,
具備檢察、廉政與國安等歷練。
藍白陣營反對徐錫祥的主因,在於質疑其過往行政歷練與政治色彩。徐曾任國安局副局長
及法務部政務次長,在野黨認為,其長期擔任政治任命職務,如今回歸檢察體系並出任領
導職,恐影響檢察中立性。總長邢泰釗昨接受本報專訪被問及此題時,則建議台灣的檢察
體系人事制度可參考荷蘭等國,設立具憲法地位的「司法人事委員會」,專責選任檢察總
長並賦予明確職權,避免人事運作受外部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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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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