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reeeasy (找個愛閱讀及運動的妳)
2026-05-07 17:35:34※ 引述《tenfu (富哥)》之銘言:
: 黃健豪表示,第三、發價書部分,盧秀燕在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多年,看了很多機密
預
: 算、軍購流程,擔心對外把發價書當編預算條件,這有點不符軍購流程,因為發價書是
「
: 最終收據」,是憑票支付的東西,如果一直強調只有發價書的金額編到預算,如果到時
候
: 才編會太晚,會有很大風險。
AI:
「軍購發價書」(Letter of Offer and Acceptance, LOA)在性質上並非交易完成後的
「最終收據」,也不是單純「憑票支付」的支付工具,而是一種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報價與
合約草案。
所以?一個名詞各自表述?
這個新聞最讓人生氣的,是連發價書是什麼?這麼基礎討論立基,到現在還需要彼此各自
定義,還拿出來發新聞對外說明,這個立法水準怎麼會高?解釋這個自己都不會覺得政黨
做事很掉漆?
連標的名詞都定義不清!!這樣怎麼討論政策?怎麼可能立法會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