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y50870 (影士)
2026-05-05 14:54:21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陳志賢
3.完整新聞標題:
5度三字經辱罵賴總統!前白委林國成判拘役20日
4.完整新聞內文:
14:41 2026/05/05
中時 陳志賢
台灣民眾黨去(2025)年7月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前舉辦「反罷免」集會,時任民眾黨立委
林國成涉嫌爆粗口,5度以三字經辱罵賴清德總統,事後林國成雖發文道歉,但賴總統以
個人身分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台北地檢署今年2月依公然侮辱罪起訴林國成,並建請法院
從重量刑。台北地院法官呂政燁曾曉諭林國成認罪,將判處罰金1000元,但林國成不認罪
,並作無罪答辯,北院今(5)日下午宣判,判林國成拘役20日。可上訴。
起訴指出,民眾黨舉辦反罷免集會活動,並透過網路頻道直播。林國成在台上致詞時,多
次出言辱罵賴清德總統,5度以三字經幹譙賴。林國成說「民進黨在執政,賴清德在當權
,我們已忍耐他整年了」、「阿伯沒證沒據,押人取供,大家會甘願嗎?」並加上三字經
。不過,林國成事後在臉書發文道歉,但賴總統仍以個人身分向北檢提告。
檢方認為,林國成於公開場合,透過網路直播以粗鄙言詞辱罵賴總統,導致貶損總統個人
人格及社會評價,縱然對公共事務的立場有所不同,但林的言詞顯然是恣意謾罵,也非口
頭禪,構成公然侮辱罪。
檢方表示,林國成時任立委,卻未思針對議題進行理性溝通或辯論,只因與賴總統政治立
場對立,即率爾於罷免活動的造勢場合,多次出言辱罵身為國家元首的賴總統,顯然缺乏
尊重他人的法治觀念,且犯後猶飾詞否認,難認有所悔悟,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儆
。
台北地院法官呂政燁曾曉諭林國成認罪,將判處罰金1000元,但林國成不認罪,作無罪答
辯,北院今(5)日下午宣判,判林國成拘役20日,以一日1000元計算,可易科罰金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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