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安法修法 鼓吹武統重罰百萬 藍委及高

作者: justice2008 ( )   2026-05-02 07:00:41
1.媒體來源:
ltn
2.記者署名:
陳鈺馥
3.完整新聞標題:
國安法修法 鼓吹武統重罰百萬 藍委及高金反對
4.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日逐條審議行政院版「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於修正條
文中「以文字、圖畫、影像等方式,公開鼓吹武統或消滅我國主權,最重可處一百萬元」
,國民黨立委及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強烈反對,因朝野立委無共識,召委宣布暫行保留,
擇期再審。
朝野無共識 條文保留擇期再審
對於公開鼓吹武統或消滅我國主權的罰則,高金素梅質疑,為何要用國安法處罰?把政治
言論交給內政部、法務部、陸委會等行政機關認定,人民討論戰爭風險、統一、獨立會不
會被罰?行政機關裁罰可以踰越法院嗎?而且現在不是冷戰時期,不應出現這樣的條文。
國民黨立委廖先翔批評,有人說台灣變成美國第五十一州,這算不算要消滅中華民國主權
?支持台灣獨立,算不算鼓吹大陸來打台灣?這賦予行政機關太大裁量權,只會造成寒蟬
效應;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則質疑,「任何人」是要罰誰?如果像閩南狼歌曲中歌詞是「求
你趕快打」,算不算鼓吹戰爭?
民進黨立委黃捷指出,草案條文非常明確,韓國國安法也有相關規定,這是符合國際公約
底下訂定的條文,也是防衛民主的修法,國民黨卻認為是箝制言論自由而反對,無視修法
是要守護台灣的民主及國家安全。
內政部長次長吳堂安說明,國安法修正草案指的是「公開鼓吹、倡議或支持外國、大陸地
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對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我國主權」。行政
罰對象所謂「任何人」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如果不是在公開性質群組傳遞,個人和個人間
的訊息是不會罰的;如要裁罰,也是會商陸委會、法務部,不是內政部單獨決定。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表示,現在網路上的錯誤訊息和宣傳是中共對台最主要的手段,大家
可以集思廣益討論,但我們不能完全沒有任何手段、管理工具和辦法。梁也說,冷戰是兩
個大國實力相當,但我們和中共實力不對稱,應該是要加強自身的防衛手段。
會議主席李柏毅最後裁示,對於鼓吹戰爭的行政裁罰,因為大家意見紛歧,相關條文保留
,尚未討論條文另期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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