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andre (風之吉他)》之銘言:
: 小弟目前41 已跟太太商量好確定離婚 目前兩個孩子 一個國二
: 一個小四 各位學長有經驗的 有什麼建議?
離不離婚無所謂
在小孩子未成年之時「小孩為重」
不管是經濟、關懷、幫助、教導、陪伴等等
什麼責任義務不用多說了
如果認為雙方離婚了就可以不管小孩
自由放飛自我
那小孩基本廢了
社會新聞未來大概率應該也是多個一條
你只能撐到小孩在「三觀正確」明辨是非確立成年後才能真正輕鬆
不是一句「離婚」雙方啥都沒責
撇清關係
結論:首重未成年小孩 責任完成後其他你們愛怎樣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