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放寬「易刑處分」!高虹安誣告案二審改判

作者: oftheday (End of the day)   2026-04-30 15:03:59
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記者署名:
戴祺修
3.完整新聞標題:
放寬「易刑處分」!高虹安誣告案二審改判6個月 民眾黨修選罷法續命2026連任
4.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近日通過《選罷法》第26條修正草案,擬放寬「受緩刑宣告者」可參選
公職;然而,民眾黨團提出修正版本,擬修正放寬參選的對象還包含受「易刑處分」者,
這一部分在藍綠版本中皆未提及。民眾黨此一修法內容,實則大大牽動新竹市長選戰,原
因在於,高虹安誣告案二審雖改判6個月,且因未受緩刑宣告,三審若維持原判,即便法
官准許易服勞役,依《選罷法》規定,高登記前若未服完勞役時數,將斷了連任之路。民
眾黨團修法等於先行為高虹安狀況開綠燈,為其市長連任清除司法路障。
高虹安「誣告案」去年7月二審宣判6個月有期徒刑,且因誣告罪因最重本刑為7年,所以
不符合得易科罰金之條件。若該案未來三審原持原判,縱使法官准許易服勞役,在參選登
記前高虹安無法服滿勞役時數,根據現行《選罷法》第26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高虹安將
無法登記為候選人。然而,若民眾黨修法版本放寬「易刑處分者」可登記參選,即可高虹
安誣告案的金箍咒做「完美解套」。
黨內人士指出,高虹安助理費案三審如何判或許無法影響政治之路,然而誣告案受矚目程
度沒有助理費案大,但對高的政治影響,卻遠遠超乎想像。如果選罷法未放寬易刑處分者
可參選,高虹安等於被誣告案三審判決出爐時間所掐住脖子。根據2026縣市長登記時程,
候選人須於今年9月4日前完成登記。若高虹安誣告案三審維持六個月有期徒刑,即便法官
開恩給予高易服勞役,且高之後一天服上最高12小時,三審也必須在6月5日前定讞,才能
趕在登記截止日前完成登記。否則,一旦三審定讞日期過晚,高將因現行《選罷法》26條
規定,無法登記參選。
黨內人士指出,無論是高虹安或民眾黨,可能看到這一狀況,為免夜長夢多釜底抽薪直接
修法,放寬易刑處分可以參選,為高虹安開了後門。只不過,即便這會期藍白可挾人數優
勢三讀通過選罷法修正案,若民進黨執政的行政院不副署或不公布,法律即無法完成公布
程序,也不會進入實施階段,那麼高虹安連任之路,將出現極大變數。在此一情況下,將
為新竹市藍白合投下巨大變數,更會讓民進黨新竹市長的勝率從0變成1以上,「國民黨必
須要預作因應,思考備援投手並隨時上場暖身,為高虹安無法參選的情況未雨綢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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