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維基百科「六四坦克」事件 蔡衍明提告修改內容敗訴
4.完整新聞內文:
維基百科「六四坦克」事件 蔡衍明提告修改內容敗訴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29 18:3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29 18:36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因維基百科「六四事件坦克人報導失真」條目中,記載蔡
衍明表示,六四事件末期擋坦克車男子沒被殺等語,與他受訪所述內容不符,提告請求台
灣維基媒體協會讓他自由編輯上述記載,台北地院判決蔡衍明敗訴,可上訴。
蔡衍明主張,中文維基百科網站條目中「六四事件坦克人報導失真」記載,「華盛頓郵報
有報導指稱,蔡衍明表示『……這名男子(指六四事件末期擋坦克車男子)沒被殺,顯示
大屠殺的報導非事實,我知道並不是真的有那麼多人死掉。...新聞記者是可以自由地做
各種批評,但是在下筆前必須要審慎思考,並稱中國在許多地方是很民主的」等內容,與
他受訪當時所述不同。
蔡認為,內容記載對他不利,顯然有失偏頗,他可以依照維基百科規範的「中立觀點原則
」,請求協會應容忍他自由編輯內容,並增加參考資料,使他的條目保持中立觀點
政策禁止「利益衝突編輯」 不適宜自行修改
協會主張,協會沒有維基百科網站條目編輯及管理權,且維基百科全球政策不允許有利益
衝突的編輯,蔡衍明本不適宜自行編輯條目;此外,「六四事件坦克人報導失真」目次是
引述大型商業媒體所公開發表的報導,後段並已記載蔡衍明的澄清發言來平衡,並沒有不
利蔡。
北院認為,該條目已併陳華盛頓郵報之報導觀點,與蔡衍明事後的澄清說明,沒有違反維
基百科規範的「中立觀點原則」、「可供查證原則」;根據蔡衍明提供的錄音檔,確實提
到上述相關內容,蔡主張違反「誹謗原則」、「生者傳記方針」實屬無懼,蔡也無法證明
協會有實質編輯或管理權限,判其敗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tvbs.com.tw/local/3191343
6.備註:
這麼愛講又想要貞節牌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