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6-04-29 11:03:26※ 引述《pm2001 (做個盾牌眼球兵吧)》之銘言:
: 記者郭韋綺/高雄即時報導
: 115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爆出勞務爭議,一名家長指控,孩子擔任游泳池場地助理,連
: 續工作5天、每天超過10小時,比賽結束後卻被告知沒有薪水,怒批把學生當免費勞力做
: 白工;校方回應,主辦方認定未滿16歲不能領津貼,經協調後僅以600元現金和400元禮券
: 作為補償。
: 推 FateOFP: 給他自願義工證書 101.10.85.7 04/29 09:15
但以校園內的「義工」生態來講,不像會觸及這些領域啊?
就一般認知而言,大多是:
一、去老人院(孤兒院)關懷落單(被社會邊緣)的人士,或去「慈善廚房」幫忙準備、
清洗食材
二、協助打掃周遭環境
等這些相對輕便的工作,至於高風險的(尤其是在「慈善廚房」的料理,因為涉及火候相
關,不能放著他們獨自去控制),大多都不會特地觸及
至於像原文所提的「場地助理」之類,從一位學生的視野來看,這已經悖離一個「義工」
的定義太遠了吧?
雖然以學校的角度來講,「義工」本不該求回報
可是以文中提到的情況來看:
一、「助理」需要管理的庶務會比一般「義工」繁重很多吧?(如需要注意水源品質、是
否有海藻之類的不衛生狀況)
二、範圍的定義也不甚明確,《勞基法》違法嫌疑甚囂塵上
目前已經發生「童工」質疑,雖然服務對象都是同年齡層的學生(非成年人),但因而衍
生的疑慮,至少該要好好解釋清楚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