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統神五六拉,念法律的拉
一直看不懂民眾要的司法改革
每次從民眾聽到司法好像台灣司法很落後很爛
結果世界排名還蠻前面的,大概2X
當然啦,不滿足想精益求精可以拉
可是要精益求精當然是找世界上頂尖國家去學習,
而且是多數國家都覺得好的司法制度
結果一翻開,以國家數量而言,好的基本上都是北歐、歐洲國家
然後我國國民最討厭北歐、歐洲國家的司法指導思想
那往這些好的國家進步,不就是被更罵???
又很喜歡找一些司法落後國家來當榜樣
又或者永遠就是找少數的美國、日本、新加坡來說
忽略大部分司法優質國家都是北歐、歐洲,會不會美日、新制度是特例
歐洲、北歐模式才是通例??
哪我們真的全力追求司法改革朝著歐洲、北歐模式邁進
我敢說司法改革一定大失敗,因為大家還是喜歡野蠻制度吧
那為什麼我們要學習比較落後的司法國家???難道我們人民比較落後
還是大家承認自己就是嗜血,不能享受世界頂級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