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結婚前一晚硬上未婚妻 3個月後離婚「前

作者: razan (僅供參考)   2026-04-22 22:11:07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張議晨
3.完整新聞標題:
結婚前一晚硬上未婚妻 3個月後離婚「前夫」還被告性侵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男子和女友約好前年8月20日登記結婚,但結婚前一天男方向女友求歡遭拒,竟趁著
女友吃完安眠藥後硬上,兩人事後雖照常結婚,但婚姻僅維持3個月就收場,女友事後報
警提告,高雄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方跟女友交往多時,兩人前年決定成家,約好同年8月20日到戶政事務所完
成登記,結婚前一天男方跟女友求歡,女友未答應男友,結果男方卻趁女友服用安眠藥後
昏昏沉沉時,趁機硬上得逞。
隔天兩人依約到戶政事務所結婚,但婚姻生活維持約3個月,同年11月20日就協議離婚收
場,事後女方認為婚前遭男友性侵,向警方報案後提告。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男方雖未動用殘暴的強暴脅迫手段,但卻無視女性自主
權,行為實屬不該,但考量男友無前科,且坦承犯行,並賠償女方20萬元,女方也希望雙
方各自安好,是否給予緩刑請法院依法處理等要求。
法官審酌後,認為男方已有悔意,入監服刑恐與社會脫節,難收教化之效,因此依「情輕
法重」規定酌減其刑,依強制性交罪判刑2年,另宣告緩刑5年,但要提供200小時義務勞
務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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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9457225
6.備註: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4 年度侵訴字第 62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5 年 04 月 10 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
https://reurl.cc/O6YWa9
20萬元調解並給付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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