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ngyin (龍吟)
2026-04-19 19:02:39※ 引述《Carol787 (卡羅)》之銘言:
: 公視新聞網
: 食藥署:馬鈴薯發芽 如龍葵鹼超標即丟棄
: 賴淑敏 張旻儒 / 綜合報導
: p
: 過去海關發現發芽馬鈴薯會整批退運,但台美貿易協定ART規定,發芽馬鈴薯僅需剔除
發?
: 部分,就可進行加工使用,引發食安疑慮
,有毒物專家擔憂,即使少數馬鈴薯發芽,但其所含的龍葵鹼有可能污染同批正
: 馬鈴薯,而且目前並沒有龍葵鹼的解毒劑。
: 林口長庚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指出,「一個成人每公斤體重吃大概2到5毫克,就可
能
: 出現中毒症狀;每公斤體重如果吃3到6毫克的龍葵鹼,甚至會有死亡的風險。」
: 醫師表示,龍葵鹼中毒症狀大多在誤食8到12小時內出現,包括喉嚨灼熱感、噁心、嘔
吐?
: 腹瀉、頭暈、頭痛等,嚴重時會意識不清、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其實食藥署說的沒錯,只要發現龍葵 超標
,就不會中毒。
真的建議大家都配備這種毒物的檢測裝置,
食藥署的推薦方案絕對是最合理的。大家
檢測後,發現超標,然後就扔掉,就永遠
不會中毒,風險可控。
這種毒物沒有解毒劑,大家一定要按食藥署
指南來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