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kihira (Race Against Time)
2026-04-19 13:21:40男吸毒品彩虹菸開車涉公共危險 法院認警方採證不足判無罪
聯合報/ 記者 陳俊智/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一名林姓男子因前年9月吸食毒品彩虹菸又開車上路,被檢察官起訴公共危險罪。他
雖承認吸食彩虹菸,但否認危險駕駛,加上生理平衡及反應測試都過關,最後獲判無罪。
全案可上訴。
桃園地院判決指出,林男前年9月14日凌晨開車行經桃園市中壢區,因車輛蛇行、車輛右
側大燈故障與未繫安全帶被警方攔查,電子菸油味道引起警方注意,他便坦承開車前有吸
食彩虹菸,所以被控公共危險罪。
審理時,林男坦承吸食彩虹菸,但他矢口否認危險駕駛。他辯稱開車上路與吸食已隔一段
時間,雖記不清楚隔多久,但確信當下沒有蛇行,也沒有反應遲鈍,是警察填寫觀察紀錄
不實。
法院調查,林男吸食彩虹菸時,行政院尚未公告彩虹菸成分α-吡咯烷基苯異己酮為毒品
尿檢項目,而林男在生理平衡與反應測試時,尚能平穩走直線、單腳站立逾20秒,也能在
2個間距不到5公厘的同心圓間畫出另一個圓,顯見其意識清醒,視覺反應、手部操控能力
與身體平衡能力未明顯減弱。
法院指出,檢方起訴雖稱林男開車蛇行、車燈故障與未繫安全帶才被警方攔查,但警方沒
有證據能證明林男開車蛇行,反倒是生理反應測試能證明他尚能穩定控制肢體動作與保持
平衡,基於罪疑惟輕、有疑為利被告原則,所以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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