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預防性羈押 即時阻斷高風險犯罪

作者: Marle (虎斑貓)   2026-04-18 18:38:3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楊心慧
3.完整新聞標題:
預防性羈押 即時阻斷高風險犯罪
4.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第一〇一條之一條文修正案」,擴大預防性羈押適用範圍
,納入酒駕、重大詐欺、性影像犯罪及兒少性剝削等罪。名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房彥輝
分析,此次修法最大意義,在於強化「預防再犯」功能,讓檢方在特定高風險犯罪中,得
於偵審期間提前介入,避免被告持續危害社會。
法界認為幾填補所有漏洞
房彥輝表示,刑事訴訟法中的羈押制度,區分為「一般羈押」與「預防性羈押」。前者確
保被告不逃亡、不勾串、不滅證為目的,屬於程序保全;後者則是針對特定犯罪類型,在
嫌疑重大且有再犯之虞時,得以預先羈押,以防止被告在偵查或審理期間反覆犯罪。此次
修法,即是擴大後者適用範圍,讓制度從「確保審判順利」進一步走向「預防社會危害」

房彥輝舉例,過去對屢次酒駕者,多以交保或限制住居處理,但未來若屬一再違規且具再
犯風險者,可能直接遭到羈押;另如虐童案件、偷拍性影像、散布兒少性影像等行為,修
法後均納入預防性羈押範圍,有助於在案件審理期間即時阻斷犯罪。至於詐欺犯罪,也可
能因再犯風險高而被羈押,有望強化對詐騙集團的打擊力道。
適用上宜謹慎
房彥輝提醒,刑事訴訟法歷經多次修正後,得以預防性羈押的類型包山包海,本次修法更
是將漏洞予以填補,幾乎囊括所有重大且危害性強而有必要納入的犯罪類型,但適用上仍
宜謹慎,以兼顧被告基本權利與被害人保護。他並補充,近來共諜案件頻傳,國家安全法
、反滲透法之犯罪雖尚未納入,但實務上對犯罪嫌疑重大者,如有勾串、湮滅證據或逃亡
之虞,一樣可能被檢方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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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是跟漫威電影一樣科科
我應該不會被雞鴨唄?
窩乖寶寶⊙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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