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因鍾文智逃亡被送懲戒法院 法官陳勇松出庭

作者: medama ( )   2026-04-17 1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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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鍾文智逃亡被送懲戒法院 法官陳勇松出庭坦承疏失:應更謹慎周延
2026/04/17 12:27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
前「連一鮑魚」董事長鍾文智因炒股被重判定讞後逃跑,監察院去年10月彈劾高等法院法
官陳勇松,認定他於合議庭評議鍾文智加保、不延長科技監控後,未宣示裁定等,違反辦
案程序及職務規定,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行準備程序,陳勇松坦
言此案屬重大程序案件,應更為謹慎;無論最後如何裁定,他都虛心接受。
鍾文智涉違反證交法,被判合計30年5月徒刑,棄保潛逃遭檢方通緝。時任高院庭長邱忠
義、法官陳勇松因未延長其科技監控等程序有違失,被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法評會
8月決議將邱移送司法院人審會議處,陳則須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俸10個月。
監察院彈劾指出,陳勇松明知合議庭裁定須經宣示或送達始生效,卻未依法製作並送達裁
定書,僅由書記官電話片面告知被告鍾文智之辯護人辦理加保及拆除監控,亦未通知檢察
官,致其無從提起抗告,嚴重違反訴訟程序。
另在被告鍾文智逃匿引發輿論抨擊後,法官又補作評議附件並指示抽換電話紀錄,違反辦
案程序,損害司法信賴。監察院認其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依法提案彈劾並移送
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行準備程序,陳勇松解釋當時為何會如此處理,並坦言此案屬重大程
序案件,應更為謹慎。
司法院代理人譚虎表示,此案的重心為無論裁定或決定如何,後續處理流程有何違失之處
,交保2000萬元就可停止科技監控這件事,本身無違法。
監察院代理人黃俊燁認為處置不適當,歷次調查過程,審判長邱忠義、法官蔡羽玄陳述及
司法院所回覆,均可看出當時所採取條件的法律見解,僅為陳法官一人並不足採信。
法官詢問,針對法評會建議罰俸10個月有何意見,或是建議何種懲戒?司法院代理人譚虎
回應,同法評會意見。監察院代理人黃俊燁回應,請為妥適懲處,尊重貴院意見。陳勇松
表示,請庭上依公平原則、比例原則妥適裁定,他都接受,受懲戒處分人或合議庭這部分
的法律見解是否有不盡周延或檢討之處,他也都虛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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