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賣手機門號 助詐團行騙 賺了1千 判賠被害

作者: titti (安饅)   2026-04-17 11:18:12
再說一次啦,這樣子判賠絕對不是好事
這次金額還算小,之前有幾則被判賠要近千萬甚至上千萬的都有
以這次金額330萬為案例
賠,每個月賠3萬要陪110個月,將近10年
不賠,終身只能做領現金的工作
如果是這樣勤勤懇懇當工人或什麼領現的工作一輩子倒也沒關係
但更多的可能是反正當正常人無望了
不如鋌而走險拼一把,繼續當車手運毒或是殺人放火等等
反正人生已經沒希望了
這樣判罰就像是把一顆不定時炸彈丟回社會,什麼時候要爆發都不知道
這樣判罰真的是對社會好的嗎
詐騙高層不抓,只是抓抓基層亂賠罰給社會一個交代而已
受害者也拿不到錢,不是主要加害者的一輩子也沒了
再一次強調
你把一個人生沒希望的人丟回社會,只是製造更多淺在的危險因子而已
※ 引述《yokann (有什麼是越大越好)》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自由
: 2.記者署名: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賣手機門號 助詐團行騙 賺了1千 判賠被害人4330萬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中林姓男子將手機門號賣給不明人士,獲酬一千元,該門號被假檢警詐騙集團用來行騙
: ,導致范姓女子被騙走四三三〇萬元,林男除了刑責,還面臨天價賠償責任,台中地院民
: 事庭以其為共同侵權人,判林男全額賠償范女四三三〇萬元。
: 檢警追查,林男於前年二月間,將向電信業者申辦的門號交付給身分不詳人士,該門號隨
: 後被詐騙集團使用,冒充台北市刑事警察,透過電話及LINE聯繫范女,以「帳戶涉洗錢、
: 需配合調查」為由,要求監管她的財產,范女掉入假檢警詐騙陷阱,依詐團指示匯款,從
: 前年五月初至六月底分多筆陸續匯款,一直到損失四三三〇萬元後,才驚覺受騙。
: 此外,林男於同年十二月間又在臉書刊登販售釣竿的假廣告,誘使買家匯款六八六〇元後
: 提領,並封鎖對方。台中地院刑事庭審理認為,林男為蠅頭小利提供電話門號,助長詐騙
: 行為,又另涉網路詐欺,雖坦承犯行,已與買釣竿被害人和解及完成賠償,但對於范女損
: 失迄今未賠償,依幫助詐欺取財罪及網路詐欺罪,分別判處六月及七月徒刑。
: 范女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主張林男提供門號,直接促成詐騙得逞,要求全額賠償損失
: 。法院審酌認為,林男明知將門號交付他人可能遭用於詐欺仍然為之,與詐團形成分工合
: 作關係,屬共同侵權行為人,且他未到庭、也未答辯視同自認,依此判賠范女四三三〇萬
: 元,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751184
: 6.備註:
: 交付門號的人也賠不出來,又抓不到後面的首腦,判賠四千萬還是四億根本沒有差
: 還是拿不回錢啊
: 這種責任轉嫁車手的判決實在有符合國民期待嗎? 我不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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