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李貞秀遭列4罪狀開除黨籍 她要求中評會「

作者: linhu8883324 (SirLinhu)   2026-04-13 17:50:35
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劉庭宇
3.完整新聞標題:
李貞秀遭列4罪狀開除黨籍 她要求中評會「給錢」才肯走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 劉庭宇 報導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屢次失言惹議,日前她突開直播爆料新竹市長高虹安拿了創黨主
席柯文哲700萬,引發黨內不滿並提出檢舉,民眾黨中評會今(13)日開會討論懲處,決
議開除李貞秀黨籍,李將因此喪失立委身分。民眾黨台北市議員、中評委陳宥丞說明其違
紀事實時指出,李貞秀在4月7日的會議上,明確將不分區立委當作對價關係,要求必須要
有特定金額給她個人補償,這已嚴重違反國家公職的倫理,更傷害民眾黨的聲譽。
民眾黨中評會發布聲明指出,依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
條,對李貞秀予以開除黨籍處分,即日起生效。中評會表示,李貞秀違紀事實包含諸多言
論與行徑嚴重影響黨聲譽、破壞民眾黨和諧,且連續性違紀,更視國家公職與支持者之託
付於無物,另也嚴重違反黨紀與政治倫理,經陳清龍規勸,說明不分區立委之公益性質與
應盡之義務,李貞秀仍堅持以「獲取金錢」為辭任不分區立委之前提。
陳宥丞也受訪說明,令中評會最難過、最不能接受的是,李貞秀在4月7日的會議上,明確
將不分區立委當作對價關係,要求必須要有特定金額給她個人補償,這已嚴重違反國家公
職的倫理,更傷害民眾黨的聲譽。
陳宥丞再指,李貞秀今天在中評會上也非常堅持,確實是要以獲取金錢來作為辭掉不分區
立委的前提,中央評議委員會認為,任何的公職都不可以被交易化,更不可以被對價化,
嚴重侵害民眾黨原則,更愧對民眾黨支持者的託付,嚴重影響民眾黨的清廉品牌、社會信
賴。
「李貞秀有非常多主觀情緒」 陳宥丞:可能是她文化水土不服
媒體追問李貞秀要求的金額?陳宥丞回應,李貞秀主觀認為自己並不構成傷害民眾黨,她
知道自己必須保護柯文哲,但陳個人認為,在對談的過程中,李貞秀可能限於個人非常多
主觀情緒,因此認為今天的委屈要有相關對價性,更要有人對她的辭職負責,這並不是針
對民眾黨,也並不是針對柯文哲,而是她認為應該要有人付出代價,她才願意離開立委職
務。
陳宥丞強調,這件事情可能是李貞秀文化上的水土不服,或者她對立委職權的不了解,這
件事情是沒有辦法接受的底線。對於李貞秀認為自己並無「要錢」,陳宥丞說,李貞秀可
能在情緒上面,所以對自身相關言論會有不同的切角跟看法,但中評會是依據客觀的事實
、明確的證據,做出這樣的裁示,中評會也經得起檢驗。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3177101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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