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HH888 (HHHHHHHHi)
2026-04-13 16:55:22這不就表示
民眾黨根本沒有審查機制
隨便塞一個陸配進來擾亂台灣政壇
最後火燒到自己身上在開除?
天啊
黨主席貪污
不分區立委也亂搞
這個黨爛到根了吧
※ 引述《tonyhsie (一筆揮毫天下定)》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1CZ2EDgpwJ/
: 台灣民眾黨
: 6分鐘
: 뜊: 【中央評議委員會聲明】
: 針對台灣民眾黨黨員李貞秀所涉違紀乙案,依據全台數百名黨員具名檢舉,中央委員會
移
: 請本會處置、且經由本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檢具相關事證提交本會調查,今日中央
評
: 議委員會,依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予以開除黨
籍
: 處分,即日起生效。
: 本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檢具相關事證提交本會調查,本會邀請陳清龍總召及李貞秀
委
: 員到會說明會議現況與後續事證,經查受處分人李貞秀違紀事實如下:
: ㄧ、 諸多言論與行徑嚴重影響黨聲譽、破壞本黨和諧
: 二、連續性違紀
: 三、視國家公職與支持者之託付於無物:受處分人於 2026 年 4 月 7 日會議上明確將
「
: 辭任不分區立委」作為對價,要求獲取特定金額補償,嚴重毀損國家公職之倫理。
: 四、嚴重違反黨紀與政治倫理:經陳清龍總召規勸,說明不分區立委之公益性質與應盡
之
: 義務,受處分人仍堅持以「獲取金錢」為辭任不分區立委之前提。
: 經中央評議委員會評議認為,李貞秀持續性違紀已重創本黨形象,且公職職務不可交易
化
: ,李貞秀意圖將辭任公職作為對價,此行為已嚴重侵蝕政黨政治之誠信原則,更愧對支
持
: 者對本黨之託付,損害政黨清廉品牌與社會信賴。
: 本案事證明確,依本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三十二條:本黨擔任民意代表之黨員,
違
: 反黨團議事運作時,黨團得依其紀律處理辦法處理之,惟其情節重大者,應予除名以下
之
: 處分、以及第三十六條:黨員之其他違紀行為,得依情節輕重,經出席中央評議委員會
二
: 分之一以上委員提案、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過。今日中央評議委員會明快、果決、一致
決
: 議黨員李貞秀予以除名處分,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