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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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20:46:30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2026/04/12 12:13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台中科博館人肉佔車位 還嗆「要亂大家來亂」引眾怒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一位民眾,昨天開車到北區科博館附近,看到一個停車格要停車時,卻有一位撐著雨
傘的男子「人肉佔車位」,雖告知不能這樣佔位,但撐傘男子卻一再跳針表示「車子只是
在迴轉,快過來了」,甚至嗆「要亂大家來亂」、「沒關係我跟你們耗、我很有空」,最
後同行親友還將車硬停入,引方民眾議論;警方表示,肉身佔車位行為已觸法,可依道路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一位民眾在臉書「社會事新聞影音」PO文,表示11日到北區科博館附近的健行路,看到一
個停車格要停車,卻有一位撐傘男子「人肉佔位」,男子告知不能這樣佔位,撐傘男子表
示,等這台車走很久了,希望這位民眾讓他停,強調「好不容易才迴轉過來,繞一圈迴轉
過來,你們真的要這樣嗎?」、「感謝你、謝謝你們幫忙」。
這位車主則告知「不能這樣,若前面有位置你們可以到前面停,我們先到的」,車上的女
乘客也質問:「車沒到、人先到,可以這樣嗎(佔位)?」,強調「人不能佔停車格」。
不過這位撐傘哥還是不願讓位,一再跳針強調「車子只是在迴轉,快過來了?」,甚至嗆
「「要亂大家來亂」,「沒關係我跟你們耗、我很有空」,最後等了好幾分鐘才到的車子
,硬將車子停入車位,民眾怒「先到的車反而沒位」,將整個過程po上網路。
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表示,昨天接獲報案,派遣員警到場時雙方已各自離去,現場並未發
現違規情事。不過民眾如有以肉身佔車位的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
項第4款規定,「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
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者,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請民眾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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