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楊心慧
3.完整新聞標題:
陳佩琪從柯文哲帳戶拿政治獻金匯兒244萬買股票 律師:兩人恐涉洗錢罪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ur.com/6gebTNM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台北地院重判17年。完整判決書昨(10日)出爐,並揭
露柯文哲如何利用木可公司將錢挪為己用,甚至從木可帳戶匯450萬元到柯文哲的銀行帳
戶,再由柯的妻子陳佩琪轉匯給兒子柯傅堯244萬元,用來買股票、基金。律師陳君瑋指
出,若政治獻金有包含沈慶京賄賂的210萬,陳佩琪及柯傅堯恐皆觸犯洗錢罪。
判決指出,柯文哲等人另涉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侵占政治獻金1500萬元,柯於2024年
總統選舉期間,透過其實質掌控的木可公司,先簽立肖像權授權契約,再由木可公司與競
選總部簽訂授權委託合約,形成「由候選人授權公司、再由公司授權競選總部」架構,該
安排在實質上等同候選人向自己競選團隊收取授權金,悖於常理。
在資金流向部分,判決記載,競選總部分多次將1500萬元自政治獻金專戶匯入木可公司帳
戶,木可公司後續再轉匯至柯文哲個人帳戶。如柯文哲的帳戶,分別在2023年12月20日、
2024年1月19日、2024年5月24日,收到木可公司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的匯款,顯
見巧立名目侵占民眾捐獻的政治獻金無訛。
合議庭發現,收到款項後,陳佩琪前往銀行,用柯文哲的帳戶,轉匯244萬元至兒子柯傅
堯的帳戶,用以購買基金、股票使用,顯示柯文哲將政治獻金款侵占私用之不法意圖。
陳君瑋指出,若這些政治獻金有包含沈慶京賄賂的210萬,轉錢的陳佩琪觸犯洗錢罪,提
供帳戶的柯傅堯也同樣犯洗錢罪;詐欺犯跟公務員收賄類似,皆是收不該收取的錢,後續
轉錢的人(把錢漂白的人,陳佩琪)以及提供賬戶的人(柯傅堯)恐怕都觸犯洗錢罪。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reurl.cc/N24L1n
6.備註:
小草 : 捐給阿北的錢 就是阿北的 他想怎麼用就怎麼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