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lcay (常夏)
2026-04-10 12:28:20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楊心慧
3.完整新聞標題: 草男怒柯文哲交保金7000萬太貴 揚言燒法院判刑1年上訴被駁回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鶯歌區32歲男子王俊淵,去年9月不滿台北地院裁定柯文哲以700
0萬元交保太貴,竟連續寄發恐嚇電子郵件至總統府民意信箱,揚言將攜燃燒彈「燒市府
與法院」、「殺人前先砸爛法院」,並製作定時酒精燃燒彈,檢警緊急搜索逮人更查扣相
關材料。台北地院判王男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5000元。王男提起上訴,高院駁回上
訴、維持1年徒刑判決。
一審判決指出,32歲王男於去年7月至9月間,三度寄送電子郵件至總統府民意信箱,內容
質疑「柯文哲交保居然要花7000萬」、「我們新北市民每年要4萬6的回饋金!馬的給我發
錢喔!不然我就炸毀新北市政府!喔不~最近是計畫燒燬呢」等語,他除了不滿柯文哲交
保金太貴,也不滿新北市政府的政策,還疑似因自身被詐騙,批新北地院收兩萬的裁判費
卻還沒開庭等。
王男多次揚言於9月19日赴新北地院出庭時施放燃燒彈,危害公共安全,檢警認為案情重
大,成立專案小組偵辦,並於去年9月18日持搜索票前往其住處,查扣自製計時裝置及工
業酒精,當場逮捕並聲押獲准,新北地檢署依恐嚇公眾等罪起訴。
新北地院認為,新北院全院人員均屬本案潛在被害人,聲請移轉管轄,經高院裁准由台北
地院審理,王男於審理時認罪,法院採簡易程序審理。
一審台北地院認為,王男不以理性方式處理情緒,竟傳送恐嚇訊息並著手預備放火,所為
不當,惟考量其坦承犯行,最終就6件恐嚇公眾罪各判4月、1件預備放火罪判3月,合併應
執行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
高院合議庭審理時,王男雖於偵查、原審曾坦認全部犯行,上訴後改口否認上揭犯行,並
批評一審判決不當;合議庭認定王男說詞與事證不符,對原判決證據評價及法律適用持不
同意見,並無理由,駁回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399104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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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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