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26-04-09 22:29:511.媒體來源:
Newtalk
2.記者署名:
金大鈞
3.完整新聞標題:
北檢簽結監委公務車私用案 徐錫祥鬆口:可檢討改用不起訴處分
4.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今(9)日聯席審查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案,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質詢時,聚焦日前引發爭議的監察委員疑似濫用公務車案,質疑台北地
檢署以「簽結」方式處理,在程序上是否妥當。
吳宗憲指出,北檢簽結理由提及相關油資已事後補繳,但他質疑,車輛耗損、司機加班等
成本是否應一併納入考量,並以過去案例對比,指有清潔隊員僅因贈送價值數十元物品,
卻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形成明顯落差。
他進一步質疑,依《辦理他案應行注意事項》第三點規定,簽結須符合特定要件,但該案
「人事時地物」均明確,為何仍能以簽結處理,直言「完全不符合規定」,並表示自己過
去擔任檢察官11年,未曾如此處理案件。
對此,被提名人徐錫祥回應,檢察實務上在簽結與不起訴處分之間,確實存在一定裁量空
間,但他個人認為,若能以不起訴處分書處理,對被調查人而言會有較明確結果,也較為
妥適。
在吳宗憲追問下,徐錫祥進一步表示,該案「可以檢討這個可能性」,認為採取不起訴處
分的方式,對被調查者而言會更為公平。
吳宗憲最後強調,他不認同北檢以簽結方式處理此案,認為即便在事實認定上尊重檢察官
判斷,但在程序面上仍應符合相關規定,否則恐影響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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