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滿文化部長李遠!公視董監事審查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6-04-09 16:22:39
※ 引述《HisVol (他的體積)》之銘言:
: 記者吳淑君/台北即時報導
: 公廣集團董監事去年5月19日屆滿,新任人選至今難產,文化部預計四月中旬召開第二次
: 審查會議。公視第8屆董監事審查委員會中的8名委員今發表公開信,決定請辭審查委員一
: 職。
: 推 gn01693664: 反党分子+8 42.79.9.216 04/09 12:54
並沒有這回事喔~
因為按照立法院議事記錄,在一一四年三月四日,當時各黨團依法推薦、同意任命的審查
委員如下: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馬詠睿 潘祖蔭 羅國俊 吳永乾 廖元豪 陳宜民 蕭旭岑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翁秀琪 黃世鑫 張烽益 陳東升 蘇正平 蕭新煌 蔡茂寅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杜聖聰
而嗣後,因為蕭旭岑、陳宜民請辭,所以國民黨黨團分別於同年十二月十二日、十九日,
提名許良源、董保城接任
當時的背景是提到:
許良源: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理事長
董保城:政治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東吳大學專任客座教授
又按照下列早前的函文:
: 立法院韓院長鈞鑒:
: 我等八人為貴院推舉之第八屆公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茲因文化部李遠部長不遵循公共
: 電視法之立法精神,且違反歷屆經由國會不同政黨事前協商候選人名單之慣例,一再依個
: 人意志辦理提名,我等認難妥適遂行貴院託付之審查任務,不得不聯名具函向院長請辭審
: 查委員一職,不情之處,敬請察諒。
: 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非一黨、一部或一人之私器,其公共性與獨立性之確立,端賴治
: 理機構内部權力之分散與制衡。此所以公共電視法明定,公視董事及監察人之選任,必須
: 兼容並蓄不同黨派、族群及專業背景之成員(第13條第3至5項)。為確保董事會及監察人
: 之多元代表結構,公共電視法更建置由國會依政黨比例推薦組成之審查委員會,以及須經
: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高門檻審查機制(第13條第2項),用以提示行政部門於辦理提名之
: 際,必須踐行事前多元諮商程序,始能克竟其功。
: 歷屆公視董事會之順利組成,係因董事監察人候選人名單經由政黨事前協商產生。惟文化
: 部辦理本屆公視董事監察人提名,卻不此之圖。我等在第一次審查會中,已公開提醒文化
: 部後續提名應先行跨黨協商、徵詢多元意見。遺憾的是,李部長置若罔聞,仍依一己之見
: 評估全部候選人之適任性,導致明顯的審查障礙。我等認為此一欠缺程序正當性之提名,
: 既不符公共電視法之立法精神,又違反歷屆提名慣例。振聾發聵無功之餘,審查任務自難
: 期有成。為此,吾等一同辭去審查委員職務,以示負責。
: 審查委員吳永乾、羅國俊、廖元豪、董保城、馬詠睿、許良源、潘祖蔭、杜聖聰
因此代表的是國民黨、民眾黨的意志
不過是否有在這兩個黨團不滿的情況下,就去搞這種事,倒是沒人知道;只是國民黨黨團
曾在同年十月卅一日提案
決議內容為:
「針對公視基金會董事監察人提名延宕已久,社會各界質疑公視屢遭執政當權介入,不但
完全悖離當年民進黨強力主張『黨政軍退出媒體』之訴求,且無法維持政府體制正常運
作與行政中立原則,癱瘓公共媒體治理及專業職能;對行政院、文化部知法玩法、恣意
濫權、踐踏法治精神,代表行政權最高首長之卓榮泰院長應嚴正追究其政治責任,提出
最嚴厲之譴責。」
但以行政院的態度而言,會期待有改變的話,恐怕想得太美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