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高雄春捲案擴大!134人中毒 攤商不配合還隱匿遭

作者: swh922 (不如總在途中)   2026-04-06 19:07:15
台灣的食品安全有關的違法犯罪成本太低了,讓很多人有恃無恐,如果同樣嚴重的案件發生
在大陸,根據大陸的《食品安全法》和《刑法》,這會被認定為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相關責
任人將面臨以下後果
行政處罰:
頂格罰款。面臨貨值金額 15至30倍 的巨額罰款;吊銷許可證,店鋪永久關停。
行業禁入:
終身封殺。主要負責人通常會被處以「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處罰。
民事賠償:
懲罰性賠償。除了醫療費,受害者可要求 10倍價款 或 3倍損失 的額外賠償。
刑事責任:
直接入獄。百人中毒屬「後果特別嚴重」,負責人通常面臨 3至7年 有期徒刑;若涉及非法
添加,最高可判死刑。
官員連坐:
嚴肅問責。當地監管部門(市監局等)負責人會因監管不力面臨 記過、撤職 甚至刑事起訴

給大家舉一個案例,2008年「三聚氰胺」(三鹿奶粉)事件是中國食安史上處罰最嚴厲、問
責層級最高的案件之一
刑事處罰:
三聚氰胺的生產與銷售者張玉軍 死刑
添加三聚氰胺並出售給三鹿的耿金忠 死刑
三鹿集團原董事長田文華 無期徒刑
其他多名非法生產者及三鹿高管分別被判處死緩、無期徒刑或 5 至 15 年 不等的有期徒刑
企業清算:
三鹿集團被處以人民幣 4,937 萬元 的罰金
三鹿集團破產,品牌消失
官員問責:
國家質檢總局局長李長江引咎辭職
石家莊市市長被撤職,多位分管副市長、市監局負責人被免職或開除黨籍
這還是中國新食品安全法出台前的處罰,如果同樣的案件再次發生,官員就不是被撤職那麽
簡單了,還將面臨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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