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yuer (大魚兒)
2026-04-06 00:25:49圖片記得保存
記得掀開來看看是不是藏污納垢
還有,這員警同時觸犯許多法律
警察若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查詢個資、釣魚並私下索討金錢
這不僅是違規,更是觸犯多項刑事重罪。
違反個資法的非法查詢與利用,因為私人恩怨、或單純為了獲利而登入查詢,這明顯是不當
利用個資。
依個資法第 41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違反規定利用個資,足以生損害於他
人者,可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的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警察在查詢個資時,必須填寫查詢事由。
如果是為了私下釣魚,在系統上填寫「偵辦某某案件」
這就構成了刑法第 213 條的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可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貪污罪
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
警察利用其職務上的權力,讓民眾感到威脅或誤以為必須付費才能了事,進而交付財物。
藉機勒索財物罪
警察主動設局,並以「不給錢就送辦」等言語威脅對方支付和解金,則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
這屬於刑期10年以上到無期徒刑的重罪
挪用公款/賄賂
即使對方給的是「和解金」,但警察利用權限私下拿錢
且這筆錢沒有進入公庫,而是變成「吃吃喝喝」的交際費
這在法律上會被視為將不法所得據為己有,標準的貪污行為。
北檢,該你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