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ellwed (ggwp)
2026-04-02 14:55:32事由
台灣高檢署起訴行政院國會前聯絡人胡鵬年及台商鄭明嘉共諜案,調查局從此案發現「間
諜手機」,循線追查出朱政騏涉竊取機敏資料,報請北檢指揮偵辦。
起訴指出,朱政騏2022年7月間,收受胡鵬年交付的間諜手機iphone 13 Pro,2022年8月
23日至24日間,利用擔任立法委員及議員聯合服務處助理,得出入立法院立法委員辦公室
機會,刺探、收集取得經核列為「密」的文件資料PDF檔,先儲存至自己的手機後,2022
年8月24日再用手機翻拍PDF檔案,傳給大陸王姓人士,收受人民幣2萬元報酬。
然後今天開記者會喊冤
結論
是不是有傳文件?
是
是不是傳給共諜?
是
但我拿到人民幣 不是因為當間諜的報酬
我傳的資料涉及的內容媒體有曝光
(媒體只知道老美有人來 你把細節密件傳出去欸)
以上跟你傳資料給共諜被查到
有三小關係?
還家事?
是什麼鬼說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