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凃建豐
國防部防彈衣中國製改標「假台產」! 攻衛負責人詐欺取財判5年2月
國防部軍備局205廠2017年招標防彈衣「纖維疊層不織布」、「抗彈纖維布」,招標明禁
中國產品,但攻衛公司卻還是從中國進口抗彈纖維布,改成台灣製品後出貨給得標的台灣
廠商,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攻衛楊姓負責人徒刑5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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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防彈衣採購案爆出有中貨假台產。資照 翻攝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2017、2018年間,辦理「吸震片1700組」、「戰鬥背
心8項」、「戰鬥背心4項」、「吸震片12000組」、「吸震片63000組」、「戰鬥背心12項
」等採購案,需採購大量「纖維疊層不織布」、及「抗彈纖維布」。
攻衛公司楊姓負責人與下游製作防彈背心的廠商簽約後,2018年8月間隨即自中國中益特
種纖維有限公司購入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無緯布,拆除原包裝後偽造成攻衛公司自行生產的
台製布料出貨。
楊男還請員工將「纖維疊層不織布」及「抗彈纖維布」,以攻衛公司名義登載國產聲明書
、原廠出廠證明書等文件,軍備局人員查廠還會派員上機台偽裝成生產實績。
軍備局驗收時,仍發現攻衛公司的原料是從中國進口,違反進口貨物原產地不得為中國製
的合約規定,軍備局拒收布料,楊男則被依詐欺等罪嫌移送法辦,並經橋頭地檢署偵查、
起訴。
橋頭地院審理後,審酌楊男明知軍品事涉國防安全,且攸關國軍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仍
以不符規格的無緯布佯裝成台製產品出售,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
等罪,判處楊有期徒刑5年6月。楊男不服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合議庭仍判決有罪,改判徒
刑5年2月,比原審少4個月,犯罪所得7350萬餘元宣告沒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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