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6-03-30 18:05:38※ 引述《proprome (月光寶盒)》之銘言:
: 蔣男犯法被錄影紀錄下來
: 雖然打巴掌不是重傷害
: 但打人就是犯法
: 沒想到蔣男臉書底下留言
: 僅開放給朋友留言
: 底下留言都是:
: 「勇敢面對,時間會沖淡一切,加油!」
: 「真性情,勇於負責。讚」
: 「敢做敢當真男人」
: 「這份勇氣是很多人做不到的,加油」
: 奇怪,這種氛圍好像在某處有看到
: 犯法的人被支持者講成沒犯法一樣
: 蔣男明明犯法,但留言支持者說加油?
: 而不是罵他哪裡做錯?
: 有沒有這情況跟某團體很像的八卦?
這些「朋友」顯然就是有經過過濾的
除非跟這位蔣男有親密往來,不然沒有機會在其臉書影片下留言...
況且,他們也不會去理是否有前科記錄
就早前查到的判決書而言,除了傷害罪之外,他還曾在早年時期犯過一條酒駕罪(被聲請
簡易處刑)、過失傷害罪
這邊再補充:
一、臺南地院一零五年度交簡字第二三零二號刑事判決
主文:
蔣天浩犯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
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
仟元折算壹日。
二、臺南高分院一零三年度交上易字第七二六號刑事判決
主文:
蔣天浩因過失傷害人,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原第一
審判決:拘役貳拾日)
單就這些情節來看,恐怕早已經社死了
只是這個人還很倔強、拒絕服輸,所以做得出這種荒謬行為,只是在社會上會留下怎樣的
形象,只能說遲早都會有反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