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26-03-29 19:26:18※ 引述《taot917 (每天一點新鮮)》之銘言:
: 這什麼白癡認定法
: 因為我國的選舉,是宣傳制
: 你一定要有一個合理的經費,
: 才有可能有宣傳費,才有政治獻金法
: 那只要獻金跟財團有關係,就認定貪污
: 誰躲的過??
最高法院有自己的標準
簡單來講是看給錢的時間點有沒有貓膩,公務員有沒有超乎尋常賣力表現,是不是公平公
正合情合理執行職務
首先給錢時間點的貓膩上
109年2月20日見面
3月17日京華城提方案
3月25日立刻給210萬
7月3日京華城提方案要840容積
7月10日接受840容積列為正式計畫
7月16日京華城敗訴只能拿560容積,京華城放棄上訴
12月24日府外委員質疑合法性,副市長彭振聲組成專案小組研擬,但是反對的府外委員被
排除在專案小組
110年9月9日通過840容積,但是12月24日提反對意見委員一律不續聘(一位請假)
111年10月18日拿到建照
11月1日,小沈1500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相信阿北不會貪污
https://i.mopix.cc/giiqez.jpg
: 我先舉例愛台灣市,演唱會不收場地費
: 如果在政治獻金中,
: 找到一個跟舉辦演唱會公司的人捐款
: 可不可以解釋成,康市府之凱,省千萬
: 後變成政治獻金,變前金後謝
: 因為不是每個人都申請的到免費場地嘛
: 是不是要有獻金,才有機會申請的到??
: 亂開這種潘朵拉盒子
: 形同摧毀法治,
: 甚至任何一個公司,都可以捐款30萬
: 故意說市長要求我賄賂,把錢匯入獻金
: 這種完全因人設事的標準
: 誰躲的過???
: 就一些賤人在雙標看世界。
: 真的這麼好認定,沒一個政治人物能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