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益侵占6罪狀+1背信 北院認柯文哲

作者: treeeasy (找個愛閱讀及運動的妳)   2026-03-28 08:46:08
※ 引述《XXXXGAY (OL打雜小妹)》之銘言:
司法「量身打造」的罪名:柯文哲案中消失的受害者與法律擴張
針對近期柯文哲案的判決,外界質疑聲浪不斷。事實上,所謂「讓支持者不滿」的說法根
本站不住腳。觀察現況,真正感到「憤怒」的並非捐款支持者,而是刻意操弄輿論的綠營
人士。若柯文哲對資金的使用真如法官所言那般不堪,民眾黨內部早已崩解,怎會至今仍
全黨一致抗爭?支持者仍不減其支持的力道?這顯然是一場假借司法之名的政治打壓。
本案最荒謬之處,在於法官以「超高標準」的道德裁量代替法律明文。判決中所謂「不法
資金」的認定,存在兩大爭議:
強行扭曲資金性質:將合法商業授權收入,在毫無具體法律規定根據的情況下,胡亂定調
為政治獻金,限制資金使用範疇。
私自定義使用限制:在現行法規之外,法官額外延伸法律邊界,自行定義政治人物對政治
獻金及補助款
的使用限制。這種「法官即立法者」的擴權行為,才是破壞法治的元凶。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這是一場「沒有受害者的侵占罪」。捐款人認同柯文哲的理念,民
眾黨也認可其用錢方式,當事人雙方皆無異議,司法竟能越俎代庖宣稱有人「受害」?這
種跳脫現實邏輯的判決,簡直成了法律界的笑柄。
若說京華城案是所謂的「量身打造」,硬說京華城案是獨一無二的首例所以犯法,那麼法
院如今的判法,不也是針對柯文哲個人「量身打造」的政治審判嗎?這樣的判法也創造了
首例,難道法官也犯法了?這種毫無前例可循的擴張解釋,若成為司法常態,法官豈非成
了法律之上的獨裁者?
總結而言,本案判決邏輯充滿了羅織罪名的痕跡,將非法規禁止的行為硬推入犯罪範疇。
這種禁不起檢驗的犯罪概念,在未來的二審程序中,絕對無法通過嚴謹法理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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