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結識14歲少女「射後封鎖」 男緩刑再犯判8個月、監護矯治1年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
苗栗縣陳姓男子透過抖音直播結識一名14歲少女,卻在與少女發生1次性行為後把少女封
鎖,少女報警怒告遭強暴。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陳男強制性交罪嫌不足,惟少女受兒少
法保護,且陳男之前有違反兒少性剝削案件,仍處緩刑期間又犯此案,判刑8個月,並於
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施以監護矯治1年。
陳男透過抖音直播結識被害少女,知悉少女年僅14歲,仍於去年4月26日傍晚,在住處房
間內,與少女發生1次性行為。事後,陳男就先行離家外出,並將少女封鎖;少女久等不
耐,向附近鄰居求援,由鄰居報警處理。
少女控訴,她有跟陳男說不要,也有用手擋住,但陳男還是繼續做。陳男則反駁是少女到
他家後跟他說要做,並未違反少女意願。法官依據少女的醫院驗傷單顯示並無明顯外傷等
情,且僅有少女單方指訴,無其他積極證據證明陳男有違反少女意願,強制性交罪嫌不足
。
然少女年僅14歲,受兒少法保護,且法官調查,陳男之前有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
例案件,仍處緩刑期間內又犯此案,且陳男經醫院鑑定,屬中高再犯危險程度。經法官綜
合考量,依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於執行完畢
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1年。
☆自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385024
緩刑中再犯判8個月,
真的好嚴重,
根本是抖音葉佩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