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26-03-27 15:54:40※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邏輯上是要怎麼預見該行為是貪汙
: 再者,如果我國收政治獻金已經存在判例視同前金後謝
: 且即便中間時間相隔兩年也能這樣認定
: 那說不知道還不好說嘴
: 但事實上這是中華民國刑法史上的首次判例
: 幾十年來
: 沒有人因此被這樣認定的
很多喔
「sogo經營權案」中,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的貪污款都是以政治獻金的名義進政治獻
金專戶
林益世的「中聯案」,陳啟祥也是把錢用政治獻金方式進政治獻金專戶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的「達德風電案」,也是把貪污款進政治獻金專戶
車城鄉長林光輝的土地開發案貪污款也是進政治獻金專戶
南投縣長李朝卿,議員何智輝的部分貪污款也是主張政治贊助
: 請問該如何預見
: 觀落陰還是開天眼!
看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