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不是都沒讀過《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 26 條?
{在判 17 年、褫奪公權 6 年,看起來很重對不對?
我是 DPP,我才不會現在就把阿北打死。
. 二審時間點: 故意拖到明年 10 月,剛好要登記總統大選前宣判。
2. 刑期精算: 改判個 9 年就好(10 年以下判決未確定,依法可以登記)。
3. 褫奪公權: 直接拿掉。
因為一個「不能選」的柯文哲,到時候藍白合起來,DPP 2028 壓力會變大
「滿身案子、判 9 年但還能選」的阿北,到時候藍白繼續互補刀、互分票,
校長靜靜地看你們表演就好,這才叫高招好嗎?
現在的一審根本就不重要
今天開心的青鳥
憤怒的小草
到底在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