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李貞秀烏龍爆料破壞黨譽!民眾黨決議送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6-03-25 18:36:13
※ 引述《Homura (德意志國防貓)》之銘言:
: 中天新聞網 黃彥昇
: 會中有中央委員針對李貞秀烏龍爆料,釀成部分社會輿論對柯文哲創黨主席與高虹安市長質
: 疑一事提出檢舉,經過中央委員裁決,認定李貞秀委員言行已觸犯民眾黨正直誠信原則、並
: 嚴重破壞民眾黨黨名譽,因此決議送交中央評議委員會裁處。
這回還真護航不下去了...
一旦觸及大禁忌(即污損創黨主席的名聲),就算是「前」陸配,在「人人平等」的前提
下,也逃不掉要被黨紀伺候的命運
但相信就算過了此關考驗,應該是能保住「不分區立委」(除非在野陣營決定集體跳船、
不再幫她護航)啦...
至於:
: → cg7123456: 徐春鶯哩? 111.71.45.191 03/25 15:30
: → cg7123456: 同樣都是中配,怎麼不也一起送中評會? 111.71.45.191 03/25 15:31
是說稍早前,新北地院已經裁定,徐春鶯即日起「羈押禁見三月」
樣式理論上和潛逃中被逮捕歸案的徐漢一樣(通稿提到「(羈押期間)禁止接見、通信、
受授書籍及其他物件、閱讀報紙、收看電視及收聽廣播」)
理由據傳略以:
徐春鶯在中國上海有人脈、有房產,完全足以在海外正常生活,而孫憲等人為中共一定層
級的官員,且其餘對話紀錄也有截錄到「統戰部有任務給我」等相關接收任務的話語;另
徐春鶯曾於一一二、一一四年有刪對話、重置手機等紀錄,認為她犯罪後避重就輕態度不
佳,有逃亡、串證之虞。
至於不送中評會的原因,主要和創黨主席一樣
既然都是「清清白白」之人,且嚴重受到「司法迫害」,自然不好再為難人家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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