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mma750808 (熊貓)》之銘言:
: 現在律師的策略
: 應該是要拖延到2028 1月之後
: 也只有在不是民進黨主政情況下
: 才有可能無罪或是輕判
: 明天八成是15年以上啦!!
: 可以參照2000年左右的彭百顯案
: 一樣是背叛民進黨得罪阿扁的地方首長
: 一開始也是因為貪污被求處20年以上
: 官司打到阿扁下台之後
: 最後是全部無罪....
: 如果2028年還是賴清德
: 那柯文哲準備關到死吧...
事實上關於彭百顯案(南投縣前縣長因 921 賑災款遭起訴案)
法院最終認定檢方的指控缺乏實質證據,原因如下:
1. 查無個人非法所得,並沒有所謂的「金流」流入彭百顯私人口袋。
2. 行政程序的行政裁量,法院認定,彭百顯在災後緊急狀態下採取的撥款與發包方式,
屬於縣長的行政裁量權。雖然程序上可能有瑕疵(例如先撥款後補程序),但目的是為了
加速救災,而非圖利。
3. 無對價關係,也無法證明其有「明知違反法令」且「獲得私人利益」的主觀意圖。
簡單說這個案子經常被法界用來警惕後人:
‧ 「行政瑕疵」不等於「刑事貪汙」。
‧ 如果沒有具體的「金流對價」證據,單憑行政程序的不完備,不能入人於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