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的一個朋友 之前有涉嫌貪汙,因任何人在法院尚未判決前,所以都是無罪的
所以他目前也不算貪汙犯、就只是貪汙嫌疑人
然後下週四 他就要聽候法官宣判了
因為法官有交代說 在宣判當天 他一定要到庭、聽候宣判,無故未到 就拘提
我那朋友涉犯的案子還蠻多的、不只貪汙而已,因為檢察官那邊有建請法院給他判28年
法官打個對折好了 也要14年,其實也要關蠻久的
我在想,會不會週四 法官宣判 判他有罪要關14年 就進去關了
這樣以後 我要見到他 豈不是要等到14年後
該不該 趁這幾天 請他吃個飯、趁這段時間 多陪陪他 這樣
法官週四如果判我那個朋友有罪,他多久會進去關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