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濫用公務車爭議 北檢簽結李俊俋等7人「查無不法」理由曝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26-03-20 19:07:04
「將公務機車挪為私人使用,以此詐取其私人使用公務機車之油料費用利益,應以刑法第
134條、第339條第2項所定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而詐取利益罪論處。」臺灣橋頭地方
法院114年度原訴字第41號刑事判決參照。
高官與基層
台灣人與原住民
汽車與機車
不要再說台灣是平等的社會了~~~
院長私人去玩,使用公家資源也是情有可原。
本案被判刑的應該主張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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