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鼓吹戰爭不能罰?學者: 昧於現實

作者: lycppt (清)   2026-03-20 09:26:08
自由時報
鼓吹戰爭不能罰?學者: 昧於現實
2026/03/20 05:30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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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昨召開「國安法」修法公聽會,針對院版草案「鼓吹戰爭言論最高罰百萬」相關條文
,學者意見兩極。(記者李文馨攝)
國安法修法公聽會 馮聖晏:立法設計應兼顧言論自由及國家安全
立法院昨召開「國安法」修法公聽會,針對「鼓吹戰爭言論最高罰百萬」條文,正方認為處
罰戰爭言論具必要性,但應限縮於「直接鼓吹敵對勢力以武力侵犯」的動員性宣傳;反對派
則質疑鼓吹、倡議界線模糊且缺乏客觀舉證標準,憂心概括性條款將淪為「空白授權」,導
致行政權恣意擴張、損害言論自由。
國安懲處最高可罰百萬 學者意見兩極
行政院提出國安法修正草案,其中,第四條修正條文明定,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聲音
、言語、影像、電磁紀錄或他法,公開鼓吹、倡議或支持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
外敵對勢力對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我國主權。經內政部會商法務部、大陸委
員會及相關機關認定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昧的說,鼓吹戰爭言論不能加以處罰這是昧於現實。」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馮聖
晏說,言論自由無法無限上綱,必須和其他基本權做比例原則上的審查與權衡,關鍵在於,
如何在立法上設計構成要件兼顧人民的言論自由及國家安全。
對於草案文字規範「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楊雲驊說,除了
實務上證明困難,加進去反而讓有心人士得以脫罪,造成實務機關起訴、定罪非常困難,因
此他主張草案規範改成「適性犯」。
他也提到,目前軍公教人員或退將涉國安法有罪判決後,停發退休俸的五十%,直言「這太
客氣了」。國家一方面拿納稅錢照顧退休軍公教的生活,但另一方面他們卻拿這些錢危害國
安,這是非常矛盾的,他建議,如果發生類似狀況退休俸應該「全部停發」。
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助理教授王智盛說,真正的問題是如何劃清界線,避免將一般政
治評論或兩岸政策論辯捲入國安懲罰。他指出,院版條文「公開鼓吹…非和平手段」文字過
於模糊,應限於「直接鼓吹敵對勢力以武力侵犯」的動員性宣傳,並明文排除一般政策、統
獨論辯與學術分析,不以模糊概念處罰抽象政治立場。
如果不確定的法律概念不寫清楚,執行時就會被無限擴大。」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桂宏誠
質疑,法律條文應具備明確性,但「鼓吹」與「倡議」在程度上有何不同?其判斷標準為何

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教授廖義銘說,草案中「足以生損害於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概括
性條款如同「空白授權」,將行政與執法機關的裁量權無限擴大。現行架構下執法者不需證
明行為人具有主觀惡意,這種缺乏客觀舉證標準的法律概念,將使行政權陷入恣意擴張的風
險。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747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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