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兒餓到偷廚餘!虎媽臉寫「小偷」逼上學

作者: Xaymaca (夏)   2026-03-14 20:04:11
八卦就是
想像一下我們到一種鏡面的世界 :
我們把犯下凌虐惡行男女的性別對調看看:
女兒餓到偷廚餘!嚴父臉寫「小偷」逼上學 虐死人想交保被打臉
台中市詹姓先生把二女兒囚禁長達900多天,將人活活虐死,遭檢方以拘禁致死罪起訴。
近日詹男提出交保聲請,更多案情內幕也曝光。詹男把女兒房內的冷氣關閉,又只提供小
學生份量的飲食,甚至自己坦承,曾因為女兒小學時過度飢餓,偷人食物、撿廚餘吃,1;33;41詹
男就在她臉上寫「小偷」,再送去學校,因此遭兒少通報。
虐待囚禁女兒900天
檢警先前調查,詹男手段惡劣,自從2023年1月就強行幫二女兒退學,把人關進房間內,
且連枕頭、床墊都沒有,逼她睡在冰冷的浴室內,門外還用電線綑綁在另一端,想從內部
逃出幾乎不可能,且時間長達900多天、約2年7月。
詹男每天只會提供少量飲食,例如2包菜粥、礦泉水,但是份量少到誇張,讓陳女體重掉
到只剩下約莫30公斤。直到去年9月21日上午,詹男敲門沒得到回應,明知可能出事了,
仍未開啟房門,讓女兒在裡頭孤單死亡,直到9月25日臭味飄出,才進入清理滅證,老婆
陳女也因未加阻止,雙雙遭起訴。
嚴父想交保 大女兒要照顧
詹男近日提出交保聲請,強調當初清理浴室不是為了滅證,是因為遺體放置多天、產生臭
味跟細菌,造成衛生不佳衍生疾病,並非要掩蓋犯行。詹男坦承大部分犯行,唯一不認罪
就是女兒死亡與自己的行為有關,強調自己沒有滅證可能。
詹男說,自己是家庭主夫,還有一個女兒要照顧,無資力跟管道逃亡,也不可能跟老婆陳
女串證,在羈押期間反思,已經深感悔悟,願意坦然面對司法,請求交保。
法院嘆死者如動物毫無尊嚴
台中地方法院指出,詹男在警詢時坦承說:「每天拿兩餐的量給女兒,事發前一天也是如
此,隔天敲房門沒有反應,覺得他可能過世了,所以沒有準備吃食。平常食物都是用塑膠
袋裝,沒有餐具,床墊被我翻起來,沒有枕頭跟床鋪,只有鋪棉被給他睡,門鎖被我鎖住
,鑰匙在我身上。女兒曾偷跑出來拿東西吃,我有打她。」
地院認為,依照詹男所述,詹不僅長期將女兒拘禁在房間或房內廁所,甚至食物僅用塑膠
袋裝,無餐具可用,讓被害人猶如原始人類或動物,以手拿取食物進食,毫無尊嚴可言,
足認是長期凌虐。
又根據法醫師解剖報告指出,死者陳女幾乎沒有皮下與內臟脂肪,器官重量明顯不足,且
腸胃裡沒有內容物,最有可能是飢餓或營養不良死亡。就警方在現場發現少食物數量而言
,是無法滿足一個小學生所需的熱量,更何況陳女是成年人。
死者從小飢餓偷食物 嚴父竟額頭寫小偷
不只如此,死者陳女早在就讀國小時,曾因為在校偷取他人食物或是撿拾廚餘,用簽字筆
在女兒額頭寫上「小偷」二字,再讓女兒去上學,遭受異樣眼光,馬上遭學校通報兒少案
,當時兒少通報表還寫著:「個案在校違規多次是偷取食物,食量較大,可能是過去家長
限制飲食,孩子說看到食物就有衝動想拿。」
中院說,顯見陳女自小就非食量少之人,卻遭詹男故意限制飲食,甚至是廚餘也不在乎,
詹男讓陳女長期處於飢餓痛苦,最終營養不良而亡。
中院詢問檢方後認定,詹男在家中是權利支配者,有高度可能影響證人,有相當理由逃亡
、滅證、串證之虞,且詹男凌虐致死罪嫌重大,聲請具保無理由而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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