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新聞/定調京華城案「世紀冤案」!民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26-03-12 11:17:34
※ 引述《noway (null)》之銘言:
: IBIZA板友大部分的時間都很理性
: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每次碰到跟柯有關的議題都會自動降智
: 他的論述大致上分
: 適法性沒問題 但公益回饋不足->明知違法
: 市府執意送方案四-> 明知違法
: 柯交辦彭擔任PM召開專家會議-> 明知違法
: 都委會是因為「尊重」市府而送件-> 明知違法
: 我們一個一個拆解
: 1.都委會為合議制 本來就有權決定採用哪種獎勵方案
: 不然所謂「回饋不足」怎樣算不足?
: 又怎樣算足?你IBIZA說了算?
不是有裁量權就萬能,如果濫用裁量權還是可能會構成圖利罪
例如公務員為特地廠商量身定做招標條件
怎樣設定招標條件是公務員裁量權
但是這個情形屬於裁量權濫用
依然構成圖利罪
: 2.交辦專業局處研議=明知違法而行?
: 我不知道是否違法所以找專家合議
: 專家合議之後認為合法而送件
: 結果非專業體制內的機關認定違法
: 卻是交辦下去的柯明知違法而圖利?
: 這顯然在邏輯上就是非常大的謬誤
: 另 如果此合議在專家會議中便有爭論
: 代表該案件並非「顯然違法」
一樣發給下屬研議本身沒有問題
但是如果長官要求下屬一定要研究出來怎樣可以才合法給容積率
如果再加上長官是明知違法的情況
法律上會認為這就是這是長官要求下屬編造理由
不會因為這樣就沒事
: 3.如果明知違法 為何除了主席之外投下同意票的21名委員皆未被起訴?
: 如果21名同意委員未被起訴
: 證明實務上被多數專家認為可行
: 與「市府逼都委會通過」顯然矛盾
: 奇怪這都很基本的邏輯而已
: 不懂為什麼IBIZA每次討論到柯都會失去平常的水準
如果操縱委員會不會因為委員會通過就沒事
包含指定心腹當主席,反對委員通通不續聘,把案子抽離給特地委員處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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