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26-02-17 21:50:01ETtoday新聞雲
2026-02-17 20:02
記者莊智勝/高雄報導
高齡租屋悲歌!高雄老婦租約到了「覓無厝」 慘遭房東提告驅離
年紀大了會很難租房嗎?網友在PTT發文,寫下長輩租屋經驗,表示年紀過
了60歲以後,想租屋卻屢屢碰壁,多數房東考量年紀後均予以婉拒,感嘆老了居
然要為「有沒有地方住」擔心。而高雄也出現一起真實的案例,一名洪姓老婦原
租約已屆滿,房東不願續租,同時也因年紀大了找不到其他租屋處,無奈之下只
能繼續落腳原住處,結果遭房東提告請求遷離。
判決書指出,洪姓老婦109年與黃姓房東簽下租約,以每月5000元租金承租
下高雄一處房屋,約定租期自109年4月起至114年4月止,後黃姓房東於111年5月
離世,該房屋由其子黃男繼承,雙方於同月將租金調漲為8000元,直到114年4月
租約屆滿,黃男不願再續租,要求洪婦搬離未果後,一狀告上法院,請求洪婦遷
離。
對此,洪婦無奈表示,雙方租約確實已經屆滿,惟她因上了年紀,多次尋找租
屋卻屢屢碰壁,大多數房東看到她年紀大即表明不願出租,洪婦實在找不到其他
住處,無奈之下只好繼續住在原租屋處,並按月給付8000元租金。
高雄地院法官審酌,黃男為該房屋所有人,且雙方租約確實已經屆滿,此為
兩造所不爭執,洪婦繼續占有該屋並無合法權源,黃男主張洪婦遷讓返還房屋,
於法有據。
法官指出,洪婦自114年4月租期屆滿後,即無權占有系爭房屋迄今,審酌兩
造約定每月租金為8000元,黃男得請求洪婦按月償還之不當得利以8000元計,而
洪婦確實也在租約屆滿後仍按月繳租,因此法官判洪婦應於115年1月1日起至遷
讓返還房屋日止,按月給付黃男8000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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