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割頸案定讞!楊爸18點聲明「滿腔怒火與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26-02-13 14:37:48
我還是要再說一次
我國司法改革最該改革的東西就是心證
現在楊爸爸為什麼這麼憤怒?
為什麼多次提及希望法官把犯人帶回去教養?
不就是法官多次提到修復式司法、有教化之可能嗎?
但我一直質疑我國司法點就是
憑甚麼由法官決定是否能教化?
法官有司法專業我知道
懂犯罪心理學我知道
但懂精神醫學嗎?
懂矯正相關專業嗎?
事實上
矯正行為是由矯正署的專業輔導官進行
通常還會配合精神心理醫生
而是否能教化的鑑定報告
也是由精神心理醫生提出
但是
就是這個但是
法官可以對於專業機構提出的評估報告
選擇相信與不相信
沒有為什麼
就純粹是法律給我國法官的審判權力
別跟我講甚麼法學基本原理證據力法則的狗屎了
現在有AI
你信不信我可以完全符合證據力法則的要求
分分鐘提出採信與不採信的法律意見?
那就是一個原則而已
解釋範圍很大的原則
甚至,也只是原則而已
違反了,對法官判決生效而言
抱歉,還真的毫無辦法
只能靠後審法官駁回或者重新判決而已
對,就只有這條路
沒別條路了
但是
憑甚麼法官有資格可以對專業評估鑑定報告
決定採信或者不採信?
就沒道理啊
評估不是他們作
專業他們也沒有
最後執行也不是他們幹
但是,就是只有他們可以決定這個人有沒有教化資格!!!
太奇怪了吧
權責,甚至專業完全不符啊
所以要改變這個操蛋的狗屎狀況
法官就應該要縮權
其他證據就算了
專業評估鑑定報告
應該要修法讓法官只能採信
如果不採信
也只有其他專業鑑定機構能夠反駁
如此
今天XX醫院精神科主任鑑定報告指出
該犯人有教化之可能
幹,叫他帶回去治
這句話才有形成真實的可能性
並且還要寫出可行性報告書,及定期檢討報告
退一萬步說
法官就真的是神
一猜一個準,每一個被判有教化之可能的犯人
就真的能被教化
但是,甚麼方法?甚麼療程?
不是法官決定的
真能教化也會變成不能教化
另外一提啊
台灣的專業矯正教化官員
每人平均要負責250-300個犯人
教化?
笑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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