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台灣殺人罪要看成年,但變性不用?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26-02-13 13:30:34
剛剛看到有人說少事法該修的問題
我深表贊同
我國以來一直有個很畸形的現象
對於未成年者的權利義務關係
長期存在雙標
譬如刑民事成年標準不同
不過這也就算了
晚兩年投票,晚兩年投資影響不太大
但是之前台灣把變性的權限開放到未成年人身上
衛福部推「LGBT+照護指引」 未成年可做變性手術
https://health.ettoday.net/news/2891342
至於未成年雙性或性別不明者醫療手術,指引中也規定,未滿12歲不宜執行,除非經專業
團隊評估有癌化或生理機能障礙情形。但12歲至18歲未滿:有適應困難者,應經專業團隊
評估後進行;滿18歲則需經專業團隊評估後始得執行。
我就很納悶了
如果12-18歲的未成年者
我國政府判斷已經有可以作出變性這種不可逆行為的重大決定
表示認知與判斷力
都已經是非常成熟了
憑甚麼到殺人時候
就突然認知能力缺乏變成小孩了?
這認知能力還隨著不同事情會有不同變化?
現在人營養比較好
很多人12歲可能就有一百七的身材
要攻擊一個155-160的女性
基本上是沒有問題
而且許多的詐騙集團也會故意利用這個少事法
將手伸入校園
吸收未成年者作為車手或者集團成員
由此,廢除少事法12-18的減刑條例
降至12歲以下
甚至10歲以下
人類幼體能作到的事情
就會少很多很多
跟認知能力無關
純粹就是10歲的身體
很難讓人相信他是一名檢察官或者是警察
而10歲的身體
平均身高差不多在120-140左右
而台灣成年女性平均身高大概在160上下
要造成威脅
生理機能上就會弱上很多
如果要修改少事法
我認為應該至少要比照變性的水準
再說一次
變性,這種會有終生且不可逆影響的行為
12-18歲的未成年者都能作決定
這認知能力已經成人等級
如果不能降到十歲
少事法減刑應該也要降到12歲為限
要不就把這狗屎的變性規範給我拉高到18歲以上
有沒有台灣人未成年者的認知能力是變形蟲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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