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6-02-10 12:36:25※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銘言:
: 根據幾年前大S跟汪小菲為了床墊大戰的內容
: 可以得知當時具俊曄與大S住的豪宅,
: 還沒繳完房貸,而且都是由汪小飛支付,
: 所以具俊曄繼承的其實不是豪宅,而是房貸
: 除此之外還有遺產稅的問題
如果大S留下的財產大比例是房產, 而且還有超過一半以上的貸款的話
那他房產這部分的遺產價值有可能是負值, 連帶導致他的遺產總值很低
以台北信義來講,
面松勇路69巷這邊的土地, 一坪公告現值是248萬, 面信義路的是461萬
大S持有248萬17.19坪, 461萬16.95坪, 土地部分計入遺產價值合計1.2億
房屋的部分, 鋼骨造13年房, 總價超過8000萬故現值以120%計算
核定房屋單價=每平方公尺41470元
189.07坪的話, 房屋計入遺產稅價值2592萬
房地合計1.46億
當年大S是花了3億1688萬買的
當時已經有豪宅限貸, 如果是貸款買的只能貸1.6億
但如果是現金買入, 再作原屋貸款, 就可以貸到八成, 很多豪宅會這樣操作
以汪小菲說貸款每個月要付一百多萬, 他們應該是用原屋貸款貸到兩億多
兩億多貸款如果剩超過一半, 這間房子在遺產稅的計算價值就幾乎是零或是負數了
: 除非具俊曄想要付房貸,
: 要不然其實未必要繼承那間房子;
: 且汪在大S離世後,將小孩接到汪在台北的住處,
: 也並沒有要讓小孩繼續在那間豪宅居住的樣子,
: 而具俊曄似乎也另尋住處,
: 等於目前是空屋的狀態。
: 當然最好的方法是房子賣一賣,清償貸款跟遺產稅,
: 剩下的錢分一分即可,
: 但也要看是不是能夠炒房成功,
: 也要看汪想不想賣房
: 但是已經事隔一年,
: 汪跟具都算是某種外國人,只有大S的小孩有權登記房產
: 不知道國稅局跟地政要怎麼處理?
韓國籍在台灣可以登記房產, 只要不涉及農林漁牧或國防特定區
中國籍的話, 只能買賣, 不能受贈或繼承, 且貸款不得超過50%